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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2006-2-3 01:31 PM

刹住“跑官要官”的根在何处?

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指出,要综合利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手段,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虽然这样的指示下过多次,但是,目前春节临近,“两会”相继召开,现在再打一声“招呼”,还是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我只是觉得,“跑官要官”应该不是问题,而且同“买官卖官”并列,似乎有“攀龙附凤”之嫌。

  官员升迁的最终决定权在上级手里,所以,上级是卖方市场,上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下级怎样“跑”怎样“要”,只要上级不开口,下级就休想得到一官半职。如果“跑官要官”的市场真正存在,那么责任完全在上级,至少主要在上级。因此,强调下级不要“跑官要官”,而且要对下级的“跑官要官”行为进行处分等,都是没有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从已经揭露出来的案件来看,凡是贪污受贿的官员,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卖官”的问题。比如,辽宁的马德案,牵涉“买官卖官”的高达200多人;四川的杨毓培案,牵涉“买官卖官”的也多达60多人。这从反面证明,只是“跑”和“要”,是升不上官的,否则,谁愿意不惜贪污受贿筹钱去“买官”呢?所以,把“跑官要官”列为一个问题,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对“跑官要官”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看:第一,这属于自我推荐,古代就有,现在也允许,所以不算问题;第二,如果要得太频繁,危害的是上级领导的情绪,对工作危害不大,所以不算大问题;第三,张三要不到官,李四可能就不会去要了,张三李四都要不到官,王五就肯定不会再去白费力了。

  现在,暴露的“买官卖官”案牵涉的“卖官人”被处理了,但是,“买官人”多数都还“坐”在台上。如果大量的“买官人”都还掌握着国家的权力,还在趾高气扬地“统治”着正直的干部和善良的公民,那么,现在谴责“跑官要官”的行为,会有什么说服力呢?

  要从干部任用腐败现象中抓住主要矛盾,必须完善用人机制的问题,让德才兼备的人才能够升得上去。要从具体矛盾中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切实制止“卖官”的问题,让想“买官”的人拿着钱买不到“货”。如果把“官帽市场”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都基本解决了,那么,“跑官要官”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要让干部们相信“买官卖官”是没有好处的,现在需要马上做的事情是,必须把因“买官”而上台的那些人“轰”下台去。如果对“买官人”既往不咎,“尊重”他们的既得权力,那么,后面的干部也会心存侥幸,继续去“跑”、去“要”、去“买”。

只喝可乐的猫 2006-2-3 07:43 PM

无法根

xjj 2006-2-4 07:44 PM

不是无法根治,是根治的成本太大,波及太多,牵扯太多,影响太大,根本问题不是"无法",而是有法而不敢法之.

只喝可乐的猫 2006-2-4 08:51 PM

“跑官要官”的确是当今官场上的一大顽疾,人民群众无不深恶痛绝。

严禁“跑官要官”,这是党的纪律历来所要求的,更是中央三令五申和严加整饬的。作为一级党委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纪是你的应有之责,你用得着向党员干部和群众承诺吗?再说,这样的承诺和一个公民说我保证不违法犯罪有什么根本区别!何况承诺一类的做法如今一点也不新鲜,社会上这承诺那承诺让人眼花缭乱,至于能兑现多少谁知道?而老百姓也对此早司空见惯了,你就是想给他一点惊喜和振奋,恐怕也很勉强。


一是坚决查处“卖官买官”者。既然承诺要刹住“跑官要官”收受钱财之歪风,那就是要严肃查处,而不能总是“既往不咎,下不为例”。二是坚决改进现有干部选拨任用制度。真正落实宪法、法律和党章关于干部任免的规定,还政于民。在这方面,应拿出点实际行动,不要借口加强领导,个别领导仍旧唱“独角戏”,搞所谓的“组织意图”,把那些根本没有多少群众基础,也无多少实绩的人硬往上扶。若能这样,“跑官要官”、收受钱财之歪风定当止矣!

zbf 2006-2-7 03:10 AM

xjj啊    这个问题是个问题啊  但是你自己最清楚啊

只喝可乐的猫 2006-2-7 11:14 AM

[quote]原帖由 [i]zbf[/i] 于 2006-2-7 03:10 发表
xjj啊    这个问题是个问题啊  但是你自己最清楚啊 [/quote]

??
楼主解释下!

xjj 2006-2-7 07:11 PM

我和那位zbf以前经常讨论这个问题.

只喝可乐的猫 2006-2-7 10:34 PM

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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