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我的陌生人

南梅 2006-4-23 10:41 PM

我的陌生人

一                          
    咖啡的香气氤氲,面前这个男人的脸上,已不见当初的温情款款。
    很明白爱情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因此,当秦松提出分手时,我微笑着说好。
    佩服自己,在这个时候还可以如此冷静。只是,不冷静又当如何呢?当一个男人已经变了心,大吵大闹是 无用的。为他白白浪费眼泪,他也不会回心转意 ,不如干脆一点,大家都好。
    走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面无表情。不曾想像,原来我们的爱情这么脆弱。我和秦松在大学里认识,他并不很帅,但眉目清秀,似故事里的白面书生。那时,我以为我和他永远不会分开,以为我们可以天长地久,海枯石烂。那时的爱情是甜蜜,梦幻的,只是没想到爱情变质的这么快,大学毕业不过两年,不过两年,秦松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人。                  
    我想起芙琳的话:秦松这个人太实在,你们在一起,肯定不能长久。但,那时的我年少轻狂,偏偏不信邪,根本听不进好友的金玉良言。      如今看来, 芙琳真似古时的预言家,什么都让她算到了。

                              二
   秦松打来电话,希望我马上搬出去。不爱一个人了,就一刻也不愿意看见她,希望她可以立马从眼前消失。也忘了以前是如何的想要分分秒秒和她在一起。     环顾整个房间,有什么东西好收拾的?房子是他租的,家具是他买的,我只不过几件衣物和一台笔记本电脑,所有的东西装起来不过一只箱子,拎了就可以走。看着书桌上我和秦松的合照,照片里他的笑容温暖,眉目清秀。只是,这个男人已不属于我。我拿起相架,扔进垃圾桶。
    拖着箱子站在芙琳的门前,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一下子憔悴起来。是,我是走的如此潇洒,可我依然只是个女人,并不能受伤以后可以立时恢复,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并不是无敌女将军。
    芙琳听说我和秦松分手很是高兴,她一直不喜欢秦松,总认为他太虚假,喜欢扮君子,以显的别人是小人。芙琳是一个很直接的女孩子,向来有什么说什么。然后,又说要把她表哥介绍给我,我摇摇头拒绝了。刚刚和秦松分手,实在没精力去经营另一场爱情。
    与芙琳合租的那个女孩,历尽红尘,终于找到自己命定的另一半,欢欢喜喜地嫁了人。以前的房间空着,我正好搬进去,开始自己的单身生活。解决了住的地方,剩下的就是工作了。以前和秦松在一起,我没有出去工作。每天呆在家里为他洗手做羹汤,闲时写写小文章,在网上发发牢骚,日子过得倒也清闲。现在想来,他以前对我是不错的。  如今离开他,我不得不开始为生活打算。
    几经周折,终于有一家公司肯录用我这个没有工作经验的小女子。行政助理,月薪两千,公司和芙琳工作的地方挨着,隔条街。目前这个经济不景气的时候,能找到这样的工作,已经不错了,何况我并不是什么沉鱼落雁的大美女,别人肯要我,我就应该偷笑了。芙琳知道后,“大叹”我有本事。我骂她 ,你敢笑我?你自大学毕业,短短两年已经做到部门经理,月薪四千五,你再说我有本事?从此不再理你。芙琳立刻做讨饶状,连声到:小女子再也不敢了。我大笑。
     
    第一天上班,我便把本部门的情况摸得清楚了。我的上司是个女子,姓江,三十出头,说话轻声细语,没有一般老板的嚣张和高傲。看过有些人,以为自己是上司就可以把底下的人当仆人使唤,端茶到水,样样要别人服侍,坐在办公室里当太上皇,不知有几猖狂。
    公司的各个同事,因没有什么利害冲突,相处的也客客气气。
    下班回到家里,全身似被千军万马轧过,没有哪一处不累的。尤其是第一次穿套装,高跟鞋,浑身似套着套子,极其痛苦。可是,又不得不咬紧牙关向前冲,因为已没有退路。
    半个月后,已习惯这种忙碌的生活,工作也做得得心应手。每天朝九晚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已成为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一个普通的白领,再也不似原来的我。
                                 三
    发放工资那天,我一个人去逛街,犒赏自己一个月来的辛勤劳作。芙琳去机场接他表哥。他表哥是有钱人。有钱人都喜欢坐飞机到处逛,而且要坐头等舱。我没坐过飞机,因长这么大没有出过省,没钱也没机会坐飞机。      
   芙琳又嚷着要把他表哥介绍给我:
   苏樱,我表哥回来了,我帮你介绍一下啊!你这样的人才,同时下一般的市井小人来往,简直可惜了!你可考虑清楚?我表哥的样貌,身家绝对是钻石级的,比那个秦松可好多呢!
    我“这样的人才 ”?不知是褒还是贬。从大学到现在,我一直是低调的生活着,低调的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大学里学习不上不下,又不喜参加社交活动。秦松追我的时候,我还一度纳闷:他究竟看上我哪一点!我并不特别漂亮,马马虎虎算得上清秀;又不喜打扮,永远的白T恤,白衬衣,一条牛仔裤。即使现在,我仍如此。我真不知道我算哪一类人才。
    至于芙琳的表哥,实在没什么兴趣。不是不喜欢英俊多金的男子,只是我有自知之明,我并不是美女,也没有特别的才华,我用什么来抓住他的心,用什么让他为我痴情一生。我从不做没把握的事,尤其是和秦松分开以后。
    在如意坊买了一件白色的衬衣,真丝布料。芙琳的姑妈是如意坊的老板,是一个巧手的杭州女子,瓜子脸,清秀的五官,尤喜穿旗袍。她店里的衣服都由手工缝制,每一件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而她又极其喜欢杭州的丝绸,华丽高贵。从江南运来的衣料,做成衣服穿在身上,似乎也有那么一点点水乡情怀了。
    乘电梯下楼,身子倚着扶手。我向下望,就看到那个男子。白衬衣,第一颗扣子没有扣。很好的气质,即使站在人群里,你也可以一眼望见他。电梯不急不缓的下降,我看到他的脸,近了。挺直鼻梁,浓眉下一双明亮的眼睛,略薄的嘴唇抿的很紧,很坚毅。上帝对他很垂青,给了他这样一张――眉目如画 的脸。是的,眉目如画 。
    也许是我毫不掩饰的目光太直接,他看向我,微微的笑。他一定经常受到女孩子的注目,所以连笑容也训练的如此吸引人。这样一个夺目的男子,只能用来欣赏,真可惜!我心想。
    回到家,睡一觉,第二天又开始为生计而忙碌。工作上的事,做熟了就越做越顺手。渐渐的我又像以前一样偶尔写写东西,发泄一下。租两部好看的片子,看到夜深人静,然后顶着两个熊猫眼去上班,再一杯接一杯得喝咖啡。
    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秦松,想起他逐渐荒芜的脸,想起那段已逝的感情。偶尔,偶尔也会想起那个眉目如画的男子,他的那样明亮的眼睛。
                               四
    七月,天气已经很热。阳光明晃晃的照着每一张脸上的沧桑。我惊觉,不过短短数月,我的脸上已经满是风霜。告诉芙琳,芙琳捂着嘴,呵呵笑:你若是那样,那我不成了老太婆拉。我也笑。
    公司周年庆典,我到如意坊去拿定做的旗袍。很意外的,我碰见秦松。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亲密的挽着他的胳膊。是他的新欢,我心头忽地涌起一阵莫名的惆怅。
    四年的感情如何在四个月内忘得干净,现在我仍不明白我和他是如何走到这个地步的。从此萧郎是路人!我怅惘的想。
    女孩子气势很招摇,看人的时候总是微仰着小脸,不可一世。漂亮的女孩子是有资格这样高傲的。我从未见过秦松如此听一个女孩子的话。我看着他拎着女孩新买的外套,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忽然发现他是那么的陌生。不敢相信,那是我曾经爱过的秦松吗?他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是我以前高估了他,还是他甘愿作践自己?
      我不愿再看下去,拿了旗袍就走。几个月来第一次明白,不是我不够好,而是秦松没有眼光。现在即使他跪在我面前求我,我也不会回心转意了,那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公司的庆典舞会仿旧上海的夜总会,处处衣香鬓影,流光溢彩。黄铜的喇叭,随着转动的唱片,流淌出悠扬的舞曲。公司从美国新聘的企划部经理今天也来了,据说很有魅力,很有才华。见过他的女同事有一半都对他芳心暗许。
      我不会跳舞,端了一杯酒独自来到露台。这样如梦如幻的气氛,我有一点醉了,头昏昏的。看着远处的万家灯火,不禁喃喃自语:惆怅旧欢如梦,如梦……
     隔着帘子,屋内流动的华丽气息,让人不自觉回想起诸多往事,回想起那些过去了却又似未过去的故事,想起那个眉目如画的男子。我的心微微地疼了一下,也许我这一世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根本不知道他的姓名,即使知道,也不能抛下身段去接近他。作为一个女人,我也有自己的矜持。
     月色真好,忽然瞥见暗里似乎有一个身影。陌生人!我举起酒杯:打扰。不说话,只是沉默。沉默是不是代表不介意?微微的醉意,让我失去了平日的文静。有些时候,陌生人是最好的倾听者:
     旧上海的酒吧,一个男人遇见一个很美的女孩子。女孩子一个人,点一支雪茄,身材妖娆,神态妩媚。他几乎第一眼就爱上了她。他回过头抽完手中的半支烟,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再回过头来,那个女孩子已经失去了踪影。半支烟的时间,从此,她就成了他心头上的一个美丽的烙印,他不能忘记她,不能忘记她绛红色的旗袍,不能忘记她黑黑的眼睛在白色的烟圈里逐渐朦胧的样子。就如我,再也忘不掉他那样明亮的眼睛……
      屋内响起邓丽君的歌声:任时光匆匆而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五
      芙琳去和他表哥吃饭,芙琳再三邀我同去,说是培养一下感情。她还没有放弃要把我变成她表嫂。我笑着拒绝了。芙琳临走前对我横眉竖目:苏樱,你再这样下去,小心变成老姑婆。我拿抱枕扔她:我要是成了老姑婆,就一辈子跟着你,吃你的,住你的。
    无意让她知道,我的心里已经为某个不知姓名的人留下了位置。爱恋是我自己的事,何况我和他根本无可能在一起,那样的男子要的是一个气质容貌都无懈可击的女子,而我,能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一想他,已心满意足。
    再次见面,发现他是公司新聘的企划部经理。在众多诧异的目光中,我随着他走出公司大门。他用那样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不发一言,可我能感受到他眼里的情思涌动。这是我不曾预料的事情,事实上,我的身,我的心,早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就不是我自己的了。
    他叫周怀康。
    我喝一口咖啡:你这样是不是在约会我?
    他看着我,微微地笑,不说话。很懊恼,为什么在他面前,我总像一个青涩的少女,找不到平时的冷静和优雅?不过,他这个样子――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吧。
    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
    那日,公司庆典舞会,他是那个露台上的“陌生人”。虽然,我认为在他面前喝醉很丢人,不过,他说很好看,比第一次看到的我多了一点妩媚,多了一点性感。
    我趁机问:那你是不是第一次见面就看上我啦?
    他仍然一副莫测高深的笑脸,不过,这次我知道答案了。
    此后,我每日都似生活在云端。芙琳很奇怪的问:苏樱,你这几天怎么啦,瞧你眼底眉梢都掩不住的欢喜,是不是走桃花运啦? 我笑而不答。
    你呀,我表哥那样的人才你都不要,你想嫁威廉王子啊!不过,也奇怪,他回国没几天,就说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看来,把你变成我的表嫂是没希望喽!
    我只是笑 ,不说话。我的心里,除了周怀康,再也放不下其他人了。
                         六
    事情开始明郎,是因为我和周怀康第三次约会。他约我一起吃晚饭,我没想到他会亲自来接我。
    我正在房间里换衣服,他说喜欢看我穿旗袍,我们第二次见面穿的那件旗袍。忽然听见芙琳惊讶的叫声:表哥!
    原来周怀康就是芙琳的表哥。我奇怪,怀康不知道芙琳住在这吗?后来想想,也就明白了。芙琳这个人大事精明小事糊涂,她忘了告诉她表哥她的住址不奇怪。只是,她每次和我提到她表哥的时候,怎么会没想到告诉我他的名字?
    结果当然皆大欢喜。半年后,芙琳做了我的伴娘,终于有机会叫我一声表嫂了。

1+1=2! 2006-4-23 10:49 PM

呵呵。。。。。。。顶顶!!

南梅 2006-4-23 10:58 PM

谢谢,一年前写的  ,现在看来,顿觉青涩!呵呵

掩耳盗铃 2006-4-24 07:34 AM

不错,本版欢迎原创人员的哦!是否愿意加入呢?~~~~

南梅 2006-4-24 09:37 PM

愿意啊 呵呵 如何加入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