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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逊湖骑士 2006-5-9 08:55 PM

暗夜之作

中国“妾”现象诌议
妾一词最早现于《礼记·曲礼》曰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这里的妾是狭义的概括,以妾与妻并称则是到了后来的事。《礼记·内则》亦有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之说,这就是说,关于妻妾的区分,妻必须是明媒正娶,纳妾可以不拘礼数。大清律更是规定了妻妾失序的条文,妻者齐也,与夫并体之人也;妾者接也,仅得与夫接见而已,贵贱有分,不可紊也。到了近代,对于妾的称呼有了更多的种类如夫人、小夫人、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夫、孺、侧室、小星、属夫、副室、副房、二相公娘、小家眷、小老婆、姨太太、小蜜、二奶等等。
妾一字在《词海》1980年的注释为旧社会中的小妻;侧室;偏房。妾者,拆开来就是一个立字加一个女字。可见妾从一开始地位就及其低下,首先,从称呼来看,皆冠之以“小、侧、从、二”等字眼,表明妾是男人的附庸;其次,妾不能享受封号;再次,妾没有分享财产的资格;妾的身份低下还表现在没有社交地位,不能参加社会活动。在多妻制时代,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封建帝王,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把天下的美女归于己有自然是很容易办到的了。历史上谁是第一 个纳妾的人已经无从考证。但是把女人当做正式妻子以外的私人财产却是从战争开始的,氏族时代,各部族相互征伐,由于生产力低下,没有多余的粮食养活战俘,获胜的一方往往把战败部落的男人全部处死,而留下的女人则作为奴婢被分配给氏族首领或士兵,作为氏族的公共财产得以生存下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有进一步的积累,有了多余的物质资料,很多氏族首领在占有更多的氏族财产的情况下,需要庞大的奴隶群来维持日常的运行,于是众多的女性战俘成为了氏族首领的私有财产。她们即要充当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也会成为奴隶主泻欲的工具。于是被奴隶主看中了的女奴,就会成为奴隶主的一种比正式妻子地位低贱而又与一般女奴有别的性伴侣。这可能就是妾最早的来源。
既然帝王拥有大量的妃嫔,宫女,那些显贵和富家子弟,也都竞相大批的蓄养妾妓,虽然各朝各代都有律令限制官僚以及民间蓄养妾妓的数量,但是事实上违反这种限令的人不可胜举。使得蓄养家妾的风气延续了几千年。
由于妾作为家庭成员的地位极其低下,在中国封建时代在纳妾的基础上还派生出来典雇妻妾的陋习,据中国古代家庭婚姻研究专家认为,典雇妻妾之风兴起于宋,元,兴盛于明,清。典妻,是指将妻妾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此外还有雇妻,即是将妻子出租,按期收取佣金。这两种不同于卖妻的方式的地方在于只是将妻子或妾暂时典押,雇佣给他人,而不是永久性地出卖。《大清律例便览·户婚》中对典妻的司法解释是:“典,到期赎回;雇,记日受财,到期听归。”
这项制度摧残妇女的地方在于很多被迫典押的女性沦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且有很多被典押的女性刚刚与新家庭建立感情,却要被迫回到原来的家庭里去,造成很多母子分离的惨剧。如果所典非人的话,还要经受更多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清政府曾经承认“今之贫民将妻女典雇于人服役甚多”,甚至到了上世纪二三时年代,曾经平息的典妻租妾之风由于贫富差距而再次横行于浙东,江南一带。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甘于沦为做妾,接受命运的安排。“红拂夜奔”的故事就是女性反抗世俗制度的一个真实写照,在曹雪芹的笔下,大观园里的林黛玉就曾赋诗赞曰:《红拂》
长揖雄谈态自殊,
美人巨眼识穷途。
尸居余气杨公幕,
岂得羁縻女丈夫。
象红拂女这样对自己钟情后私自夜奔的女性毕竟是少数,而且私奔之后能得到幸福的更是少之又少。《红楼梦》第六十四回《幽淑女悲题五美吟  浪荡子情遗九龙佩》里林黛玉见古书记载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遇际,令人可欣、可慕、可悲、可叹者甚多,选了五个女子写了五首诗,以寄感慨。此五美依次是:西施、虞姬、王昭君、绿珠、红拂。
曹雪芹假林黛玉之手,在万美之中选了这五位佳人。然而让人感到怅然和唏嘘的是,这五位女子不是帝王的嫔妃,就是将相的小妾。而且五人的命运除了红拂外,其余皆不得善终,西施、虞姬、绿珠都为主人自杀而亡,王昭君虽然得留以残生,但是远嫁塞外,抛乡离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命运也是及其凄惨。
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制是男权社会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妻妾不能享受平等的待遇,难怪宋人殷无美之妾会有“妾有一夫君二妇,一年夫婿半年亲”的感慨了。有学者认为,封建时代的男人纳妾的原因之一,是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的反叛和补偿。问题是男人的反叛却是以女人的牺牲为代价的,更何况大多数的男人是抱着补偿的心态来纳妾的,
韩非子寓言有一则:卫国有一对夫妻,一起向神祷告,妻子祈求说:“让我们不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五百匹布。”其夫听了很不满意,就责备妻子说:“怎么你只要五百匹布呢?”妻子反唇相讥道:“再多了你就要纳妾了”这则寓言至少说明,在古代男人稍微有钱就想到要去买妾。
妾的地位低下,可以象东西一样被买卖或交换。北魏曹彰就曾有以妾换马之举,后来遂成典故。类似的事大文豪苏轼也干过一次,但是看到自己身边的女人离己而去心里终不是滋味,于是提笔赋诗曰:
春娘此去太匆匆,
不敢啼叹懊悔中。
只为山中多险阻,
故将红粉换追风。
哪里知道这春娘却是一个非常有性格的女性,对于将她换马一事非常不满,她为了换回做人的尊严,敛衽向前说:“妾闻景公斩厩吏,晏子谏曰,马厩烧了不去问马,你是贵人而贱蓄啊,怎么反而去斩厩吏呢?学士你以人换马而是贵蓄贱人啊。”随即口占一绝:
为人莫作妇人身,
百年苦乐由他人。
今日始知人贱蓄,
此身苟活怨谁嗔。
言罢撞树而亡,用极端的手段结束了自己的花样年华,表达了不屈的信念,用自己的方式来对抗制度的不公。
    历代名人中蓄养妻妾的不在少数,如白居易,乃至历史上有名的大清官海瑞也有蓄养家妾的爱好,不知后世历史学家在评论他时,对于他这一段作何处理。
妻妾并蓄家庭的家常便饭,就是妻与妾的相互嫉妒,妾与妻争宠。为人小妾的女人,因为妾的地位、境况、凄苦而导致在争斗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多妻制的年代,小妾的生活心理受到压抑,由于精神郁闷而存在严重的人格缺陷和心理变态。成为当时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有见识的女性则不断发出反对纳妾的呐喊,强烈要求维护一夫一妻制。可以说,为人之妻的妇女们即便深陷“夫为妻纲”的时代,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的模式,千百年来的呐喊和抗争就没有停止过。
男性里面呼唤专一不肯纳妾的也还是大有人在的,宋代的王安石与司马光,两人在政治上虽然政见不和,但是对于反对纳妾的问题上却是惊人的一致。到了近代,维新变法的首领梁启超就是极力反对纳妾,主张一夫一妻制的首当其冲者。
人类在婚姻制度的确立上,经过几千年的选择与比较,最终选定了一夫一妻制,成了人类文明时代的一个标志。1950年5月1日,新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婚姻法》,这部法律的颁布,从法律层面上终结了漫长而丑陋的纳妾习俗,使纳妾成为了远去的历史。

hippocrene 2006-5-17 09:46 AM

可惜,这种陋习现在又死灰复燃了,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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