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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在树上的鱼 2007-3-24 05:11 PM

[公告]梅南山下BBS管理条理<新手必读>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url=http://bbs.online.sh.cn/content/rule3.htm][color=#00000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color][/url]、[url=http://bbs.online.sh.cn/content/rule4.htm][color=#000000]《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color][/url],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二、关于注册用户名和昵称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
  4.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5.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6.不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7.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站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三、关于发贴内容
  1.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3.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5.未经本坛同意,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不得张贴[color=#ff0000]梅南山下BBS[/color]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6.不得恶意灌水。内容相同的帖子不得一文多发。
  7.不得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8.转贴文章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以及作者。
  9.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10.在帖子内容所涉及的当事人就该帖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向[color=#ff0000]梅南山下BBS[/color]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四、关于签名
  1.不得出现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2.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3.不得出现广告性质的内容以及[color=#ff0000]梅南山下BBS[/color]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4.不得出现其它违反BBS管理条例的内容;
  5.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签名内容,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五、版权问题
  1.凡转贴文章,应注明原始出处、作者和时间,否则本论坛有权删除;
  2.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3.您在本论坛发表的作品,[color=red]梅南山下BBS[/color]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六、声明
  1.在[color=red]梅南山下BBS[/color]发表的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color=red]梅南山下BBS[/color]立场无关;
  2.本论坛拥有用户帖子、帐号、各种发布的信息、虚拟资产的一切管理权力,请网友服从管理人员管理。违反上述条例者,管理人员将采取措施(包括删去其违规的帖子、提出警告乃至严重时冻结其帐号);
  3.[color=red]梅南山下BBS[/color]保留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论坛运行或删除论坛中任意内容或冻结任意帐号的权利。

慕容大侠 2008-11-19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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